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上海高校内涵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市教委2015年上海高校教师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计划申报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二级学院(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及创新创业工程训练中心。 二、申报要求 1.我校在编在岗专职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 2.本科毕业一般应有7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毕业一般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博士研究生毕业一般应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3.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进修形式 每位入选计划人员的培养期为2年。 1.在2年内需参加脱产(或半脱产)培训。脱产培训时间一般为半年(不少于1个学期),半脱产培训时间一般为1年(不少于2个学期)。 培训单位由入选人员自行联系。培训单位在本市内的,实行半脱产培训;培训单位在外地的,实行脱产培训。 2.其他形式的践习、交流等活动学校将另行安排。 四、资助方式 市教委采取与学校联合资助的培养方式,并设立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实验技术开发费、国内外往返旅费、培训或进修费用、课时和工作补贴等。我校专项基金的具体资助标准和使用办法另行发布。 五、申报程序 3.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和选拨。 4.通过学校评审人员材料报市教委审批。 联系电话:35304285 联系人:黄 蕾 上海电力学院 人事处 2015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