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电力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定,每学年初要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20级新生辅导员于9月26日前完成2020级新生线上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按要求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申请、认定,辅导员将《家庭困难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于9月27日前发给洪茜老师。学院进行审核、公示(时间9月28日-10月12日)等环节,(新生系统开放时间9月24日-9月30日,10月9日-10月11日)
2.学生在9月26日前完成2017-2019级老生在上海市资助系统(手机端)的学生线上申请,辅导员请在9月27日前完成线上审核,学院9月28日进行审核(辅导员、学院审核登陆网址http://61.152.117.55/knsrd_gtx/identity/index.action)、公示(时间9月28日-10月12日)。13日上交学校审核。
3.认定工作完成后,需归档材料如下:
(1)《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学院留存,一份学生处归档)。
(2)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所需的相关支撑材料,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学生准备材料说明》备查(原件各学院留存,复印件交学生处归档)。
(3)《家庭困难学生名单汇总表(含老生和新生)》和《2020年**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报告》。
(4)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补充认定相关表格及材料。
注意事项: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校作为帮困的依据。同时也是学校作为帮困名额分配的依据。
2.请注意网上申报的各项内容,按填写说明规范填写。
3.学院做好纸质材料归档,根据要求,需有专门的档案室进行档案管理,原则上需永久保存,超过4年可申请归入学校档案馆。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定期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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