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沪学助 [2020]6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学 [2020]43号)文件精神,根据《上海电力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上海电力大学上海市奖学金实施办法》、《上海电力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将我院2020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安排
1.10月9日前学生完成学生上海市资助管理系统申请(http://shxszz.shec.edu.cn/infomssh/login_online.jsp),
学生填写要求:
1)学生即日起到10月9日均可申请,但系统上填写时间必须是10月12日。
2)学生登录系统后首先选择“初次使用”,登记信息,再用“已有账号”登陆。
3)登录后在个人信息栏选择自己本学期带班辅导员和上学期的班级,政治面貌如果变更请根据上一学年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4)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左侧“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网上申请,如实填写。填写注意事项如下:
5)主要获奖情况
填报2020年7月前所获荣誉,颁奖单位写全称,如“共青团上海电力大学委员会”。
上海市奖学金奖项列举3项以内,且具体奖项要和统计数字一致。
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时间都是获奖当年11月。
6)学生申请理由
申请理由必须为第一人称撰写,并由申请人亲笔签名,字迹工整,不得涂改;不要用“尊敬的领导”等语句开头,直接称述申请理由;文字审核要求严格,注意错别字、语句通顺等;不少于200字。
申请理由中如出现党员字眼,个人信息政治面貌必须修改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申请国奖、上奖的同学请同时填写学院信息统计通道:https://jinshuju.net/f/PCuIjg
2.13日前学院完成评审、网上填报等相关环节,通过上海市资助系统提交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3.10月14日-10月20日,学校和学院分别完成各级公示,10月17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在上海市资助系统完成各学院获奖学生名单审核,上报上海市资助管理中心。
二、名额分配如下:
三、注意事项
1.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2.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的必须是特别优秀的学生。
3.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必须是2019-2020学年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
4.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只能获得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中的一项。
5.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的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习成绩优秀的量化标准是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或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者且参评学年无不及格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