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优良学风建设和和谐校园建设,树立身边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集体的榜样,根据《上海电力大学优良学风集体及个人评选办法》(2019年5月修订)文件精神,现开展2019—2020学年优良学风集体、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1、优良学风班:3个;
2. 优良学风先进个人:8个;
3、优良学风示范班:择优推荐。
二、评选标准
优良学风集体及个人的评选标准请参照《上海电力大学优良学风集体及个人评选办法》(见附件1)及《上海电力大学班级学风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2)的相关规定。
三、评选程序
1、班级、个人申报
参加评选的班级和学生个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分别填写《上海电力大学“优良学风班”申请表》(见附件3)、《上海电力大学“优良学风示范班”申请表》(见附件4)、《上海电力大学“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申请表》(见附件5),根据评选办法规定,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于11月2日前递交所在二级学院进行初评。
2、学院审核
各学院按照评选办法和学院的评选细则,组织申报班级、个人进行公开答辩,于11月13日前做好评比结果的公示和审核工作,并在11月13日将评选结果及申请材料上报学生工作部(处)。
3、学校审定
校学生工作部(处)对各学院上报的评比结果进行资格审查,并报校评审委员会审定,确定名单,最后由学校发文公布评比结果。
附件1:上海电力大学优良学风集体及个人评选办法(2019年5月修订).docx
附件2:上海电力大学班级学风评估指标(2020年7月修订).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