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全体本科毕业生:
为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等文件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的要求,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院将开展2021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申请、评选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选标准
根据《上海电力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上电学〔2019〕36号文)规定,详见《上海电力大学学生手册》(2020版)。
二、评选名额
根据上海市教委精神,评选市级优秀毕业生人数比例为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学院共有12个名额。
三、评选流程
1.3月8日-3月15日,学生下载《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用黑色钢笔或水笔填写送至辅导员处。同时发送电子版《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至辅导员处。
2.3月22日前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组织学院内评审并将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3月29日前完成公示。
3.4月5日前通知通过学院初评的同学,登录本科就业信息网填写申报材料(流程见附件3),主要事迹要求600-700字。
附件1: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2021年.docx
附件3:2021年度上海市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申请流程.ppt
beat365正版唯一网站app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