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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t365正版唯一网站app关于评选2021届 “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2浏览次数:659

我院全体本科毕业生

为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等文件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的要求,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将开展2021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申请、评选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选标准

 根据《上海电力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上电学〔201936号文)规定,详见《上海电力大学学生手册》(2020版)。

、评选名额

根据上海市教委精神,评选市级优秀毕业生人数比例为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学院共12名额。

   三、评选流程

1.38-315日,学生下载《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用黑色钢笔或水笔填写送至辅导员处。同时发送电子版《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至辅导员处。

2.322日前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组织学院内评审并将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329日前完成公示。

3.45日前通知通过学院初评的同学登录本科就业信息网填写申报材料(流程见附件3),主要事迹要求600-700字。


附件1: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2021年.docx

附件2: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xlsx

附件3:2021年度上海市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申请流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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