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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及认定等级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4浏览次数:1268

       为全面掌握我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情况,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提高学生资助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根据《上海电力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现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及认定等级调整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补充认定申请

    (一)补充认定对象

       12021级本科新生中由于对相关政策不了解,2021年秋季未申请认定的学生。

       2.在校本科生中因各种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未进行2021年学校家庭困难认定的原建档立卡学生。

    (二)申请流程

       1.申请补充认定资格的学生(2021年已认定学生无需重新申请)填写《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227日前,学生需完成在线申请(https://shxszz.shec.edu.cn/infomssh/login_online.jsp31日前辅导员完成材料审核、民主认定35日前学院完成审核、公示等环节。

二、认定等级调整

     (一)认定等级调整对象

       已申请成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因家庭经济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等级的,即由一般困难调整为特别困难,特别困难调整为一般困难,取消困难认定三种调整类型。

     (二)申请流程

       1.申请等级调整的学生228日前向辅导员提交《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31日前辅导员完成材料审核、民主认定35日前学院完成审核、公示等环节。

        37日前学院向学校提交《家庭困难学生认定调整名单汇总表》、《学院学生困难补充认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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