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商请下达中央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第二批)的函》(沪教委财〔2021〕97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我院2021-2022学年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
二、申请条件
1.退役士兵复学后,学生实际在读学期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休学、保留学籍等其他非在籍在校学生无申请资格。
2.学生当年已享受家庭经济困难生国家助学金,不可重复申请。
3.学生延长学年的学期不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申请学年不得超过退役复学后就读学制。
三、申请流程
1.3月14日—3月17日12点前学生根据要求填写《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电子版(文件名格式:班级-姓名-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入伍通知书》(照片,照片名格式:班级-姓名-入伍通知书)、《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照片,照片名格式:班级-姓名-退役士兵证照片)提交至辅导员。辅导员请3月18日前将材料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汇总表》统一发给洪茜老师。
2.3月21日—3月24日学院审核学生申请资格。
3.3月25日—3月31日学院将符合资格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学生纸质版《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及学生《入伍通知书》、《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等按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提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