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电力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上电学〔2019〕36号文)规定,现在开展我院2023届本科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名额
(一)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思想端正。
3.勤奋学习,团结友爱,明礼修身,严于律己。在校期间,荣获过校级以上先进个人称号。
4.积极进取,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专业15%内的学生有资格参加市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专业30%内的学生有资格参加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5.学校积极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凡参加国家西部专项计划的同学,学校授予其校级优秀毕业生,并积极为其申报市级优秀毕业生。
6.退伍学生在我校完成学业,可授予“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特别优秀的可以推荐作为“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7.市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8.评选时,有课程(含必修课、选修课等全部课程)考核不及格者,不具备本科优秀毕业生的申请资格。
(二)评选名额
校级优秀毕业生比例为当年全校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5%。我院名额共42个,各专业详细名额比例分配详情请咨询辅导员。(符合评选条件的退伍学生不占分配名额):
二、评选日程安排
11月10日前符合以上评选标准的毕业生完成向辅导员处进行初选报名,后续将对初选报名的同学进行相应标准和程序的筛选、审查以及综合考量,学生入学以来的综合测评分数及排名将作为重要参考标准之一,更多详情请及时咨询辅导员。
beat365正版唯一网站app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