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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动化学院评选2021-2022学年上海电力大学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者标兵及优秀志愿者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5浏览次数:345

       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鼓励我学生广泛参与志愿服务,自动化学院应校团委要求开展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者标兵以及优秀志愿者项目的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校优秀志愿者

2.校优秀志愿者标兵

3.校优秀志愿者项目

二、评选对象

       优秀志愿者及优秀志愿者标兵:全体在校非新生班学生(包含研究生),且正式注册、在服务期内的在校学生志愿者,另本学期注册的志愿者不纳入评比范围。

优秀志愿者项目:自动化学院、职能部门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志愿者

1.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者(在本学年内有3次及以上的志愿者活动记录,参加2022年进博会的志愿者以及在疫情期间参与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在志愿者活动中表现优异、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较好体现志愿者形象;

3)在本学年志愿者活动中表现不合格,违反志愿者条例者不予评定;

4)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院和团内处分者不予评定。

2.评选步骤

1)校团委按照注册志愿者人数为基数核定各二级学院及校志愿者协会的优秀志愿者名额(一般不超过注册志愿者总数的8%),学院团委在学院党组织指导下,成立评审小组,按照公正公平、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评审,将名单报校团委志工部;

2)志愿者工作部在校团委指导下对其活动(工作)进行复审,对有异议者,校团委有权要求其进行答辩,校志工审核后报团委审批。

(二)优秀志愿者标兵

1.评选条件

1)曾获得过“优秀志愿者”称号;

2)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者(即在本学年中有5次及以上的志愿者活动记录;参加2022年进博会的志愿者以及在疫情期间参与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在志愿者活动中有表现优异、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较好体现志愿者形象,对志愿者服务有突出贡献者;

4)在本年志愿者活动中表现不合格,违反志愿者条例者不予评定;

5)违反校纪校规、受过学院和团内处分者不予评定。

2.评选步骤

1)校团委核定各二级学院以及校志愿者协会推荐的优秀志愿者标兵名额(一般不超过注册志愿者总数的0.5%),学院团委在学院党组织指导下,成立评审小组,推荐标兵候选人;

2)在校志愿者协会的协助下,校团委将组织校内评审团进行评审。

四、评选要求及名额分配

自动化工程院和志协的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者标兵及优秀志愿者项目名额。

五、评选时间安排

1. 123日前,学生个人、集体申报。有意向报名者于12323:00前将附件123(注:优秀志愿者(标兵)需附上志愿服务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邮件命名“姓名+学号+参加项目”发送至院团委志工部ZDHTXshie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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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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