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疫情期间收退费方案
1.开学及之前返校的学生,学校按住宿费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
2.一直居家学习未到校的学生,学校不收取这一学期的住宿费(1学年按9个月计算) ;
3.疫情期间居家学习、学期中间返校的学生,返校当月住宿费,实际住宿时间不超过15天(含)的不予收费,超过15天,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收费(1学年按9个月计算) ;
4.2022-2023学年应交未交住宿费的学生,由于未实际缴费,根据其实际返校情况,相应调减2022-2023学年的住宿费应收金额。
二、退费统计表
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学生住宿退费
返校日期 | 实际住宿(D) | 退费比例 | 金额 |
9月1日前 | 4.5个月 | 不退 | |
9月1日-9月15日(含) | 4个月<D<4.5个月 | 退5.6%(0.5/9) | |
9月16日-10月16日(含) | 3个月<D<4个月 | 退16.7%(1.5/9) | |
10月17日-11月15日(含) | 2个月<D<3个月 | 退27.8%(2.5/9) | |
11月16日-12月15日(含) | 1个月<D<2个月 | 退38.9%(3.5/9) | |
12月16日以后(含) | D<1个月 | 退50% | |
未返校 | 0 | 退50% |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