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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服务

办理医疗费零星报销业务需携带的相关证件和材料

发布时间:2023-02-27浏览次数:1188

       从202311日起上海市全面实施大学生持卡就医(包括校内卫生所),所以从202311日之后学生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可在医院凭社保卡结算时即时统筹后付款(自付部分)符合医保条件的直接抵扣,无需再回到学校报销。少数学生参保了2023年上海大学生医保但未办理新版社保卡,就医时产生的医疗费用需要自行先垫付,再去社区事务中心报销,具体详情如下:

一、所需证件

       1. 参保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未达到领取身份证条件的少儿需带户口簿)、社保卡或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

       2. 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3. 如参保人本人已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二、所需材料:

       1. 住院医疗费报销,需提供住院发票、出院小结、住院总明细账等原件;

       2. 门急诊医疗费报销,需提供门急诊发票、病史、明细清单(清单须含各项费用的数量、单价信息)等原件。

       3. 零星报销为非当场办结业务,报销款项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 需提供参保人本人具有银联标识的借记卡(储蓄卡)原件。如参保人是未成年人且未开立银行账户的,或者参保人已死亡或已注销户籍的,可以提供委托人具有银联标识的借记卡(储蓄卡)原件。(注:尽量提供上海开户的银行借记硬卡,目前支持的14家开户银行详见文后);

       4. 经办人员告知的其他补充材料

三、办理地点

       1. 线上经办:

       职保或居保参保人本人登录“随申办”APP—“医疗费报销一件事”栏目在线申请零星报销。(需通过物流寄送相关材料)

       2.线下经办:

       全市各区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或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受理)

       临港校区最近的网点:竹柏路487号南汇新城镇社区事务中心

       杨浦校区最近的网点:平凉路1730号大桥街道社区事务中心

四、注意事项

       1. 如医疗费收据为电子票据需提供收费票据的纸质打印件(请勿使用热敏纸并确保字迹清晰可辨认);

       2. 就诊医院必须为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3. 医疗费发票必须印有当地财政局票据监制章,地税发票一般不予受理(当地卫生局或医保、社保中心开具证明除外);

       4. 目前支持的14家银行:

        上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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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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