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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我院2023届 “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2浏览次数:399


根据学校上级部门相关通知与工作安排,以下是我院评选2023届 “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相关时间节点和材料事项:

1.317日至322日,学生需登录本科就业信息网填写申报材料(流程见附件2),主要事迹要求600-700(事迹以第一人称填写)

2.323日至46日,学院根据学生申报材料,组织学院内评审并将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如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反馈;

3.410日前,学院将《“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等相关材料上报学生处;

4. 419日前,学生处汇总、复核二级学院上报名单,报校优秀毕业生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在本科生就业信息网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处组织市优秀毕业生登陆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官网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系统进行申报;

6.评审结果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更多详情请见通知链接:

https://career.shiep.edu.cn/news/view/aid/300784/tag/tzgg?target=_blank  

4258_附件1: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xls

4267_附件2:2023届市级优秀毕业生申请流程.ppt

2119_附件3:2023届市级优秀毕业生审核流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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