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9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就我院退役复学学生2023-2024学年学费减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请对象
1.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退役复学或退役入学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往年退役复学学费减免未申请的退伍学生(专科阶段入伍学生除外)。
二、申请条件
1.学生退役复学后,每学年可以申请当前在读学年的学费减免。
2.学生因延长学年增加的学制不可享受学费减免,入伍前学费补偿次数和退役后学费减免次数总数不得超过就读学制。
三、申请流程
1.6月7日—6月13日学生根据申请要求通过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填写下载《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并提交《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提交至辅导员处。
2.6月14日—6月15日学院审核学生申请资格,辅导员将符合资格学生名单电子版《退役复学学生2023-2024学年学费减免申请汇总表》发送洪茜老师处。
3. 6月15日前辅导员将2021年秋季退役复学学生、2022年秋季退役复学学生(纸质版2022年已提交的学生本次无需提交)、2023年春季退役复学学生纸质版《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及学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交至洪茜老师处。
4.9月18日前学院审核学生申请资格及在读情况,并将相关材料提交学校审核。
5.2023年秋季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待学生复学后另行通知。
附件: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学生通过全国征兵网填写后打印)
2. 自动化学院-退役复学学生2023-2024学年学费减免申请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