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学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办理一次。为了保证贷款学生能够及时完成贷款程序,顺利获得助学贷款以补充学费、住宿费,缓解学生家庭经济压力,使学生能够安心就读,现就该项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电子回执办理
1.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已开通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省份各县区资助中心会为申请贷款的学生开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要求贷款学生所在高校在学生入学后集中办理电子回执。
2.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的学生,及时和当地办理贷款机构联系,按要求在放假前开具相关证明材料(生源地贷款专用证明),确保暑假回家后能顺利办理下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专用证明”开具方式:
学生本人登录一网通办(链接: estudent.shiep.edu.cn),通过“在读证明”模块填写申请:
(1)申请学生核实证明开往单并填入申请系统,例如“某县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放银行某县分行”等,开往单位不可空白;
(2)申请证明办理用途请选择“社会事务类” “生源地贷款专用证明”(开具此证明会备注学费和住宿费金额);
(3)学生申请后及时提醒所属辅导员网上审批;
(4)学生网上查询审批流程,学生处审批完成后即可至学生事务中心前台自助领取证明。
3.学生申请贷款后,学生本人(含2023级新生)于9月22日前在线登记回执信息( “贷款金额、回执校验码”信息务必如实准确填写,否则会产生贷款金额错误及回执录入不成功等问题)。
贷款回执校验码登记截止日期:2023年9月22日
在线登记方式:学生本人登录一网通办(链接: estudent.shiep.edu.cn
) ,通过最下部“其他事务”“问卷调查”模块填写“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登记”登记回执校验码等信息。(注:仅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学生在线登记回执校验码,非国开行贷款学生请勿填写)
4.大学生资助与综合管理中心将进行审核,并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回执信息,并按照要求提交回执信息。
二、非国家开发银行纸质回执的办理
1.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的学生,及时和当地办理贷款机构联系,按要求在放假前开具相关证明材料(生源地贷款专用证明开具方式同上)。
2.针对部分地区助学贷款的非国家开发银行办理机构,该部分地区学生于9月28日前将纸质回执单或高校确认书交到辅导员处,由学院在9月30日前统一到学术楼122现场办理(盖章)并自行寄送当地相关机构。
三、工作提醒
因各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放款时间不同,请各辅导员提醒贷款学生在电子回执录入或纸质回执送达后,及时与当地经办机构联系,核实贷款发放情况。
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大学生资助与综合管理中心:61655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