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xx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 2019〕105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和本专科生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沪学助〔2020〕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具备申请资格,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学段的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评定。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须是经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只能获得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中的一项。
二、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审学年内无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和学习成绩排名均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6. 具体申请条件,参见《上海电力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上海电力大学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审学年内无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优良,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或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者;
6.参评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8.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9.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10. 具体申请条件,参见《上海电力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三、名额分配(暂定)
国家奖学金 2名
上海市奖学金 3名
国家励志奖学金 48名
根据各学院可参评人数占全校可参评人数比例分配名额,
四、评审方式
1.第一阶段:学生申请,即日起至9月18日
学生填写材料,《(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3年新表)、《(2022-2023学年)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电子版提交学院初审。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申请请填写:【腾讯文档】2022-2023学年beat365正版唯一网站app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报名名单https://docs.qq.com/sheet/DQkZBRGRybk5zQkJa?tab=BB08J2
国奖、上奖需答辩,请申请的同学准备3分钟以内答辩ppt,答辩时间、地点暂定。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还需要提供个人照片(后续系统填报,学院将学生个人照片自行上传至系统)
国家励志奖学金照片要求:
(1)1寸照片,像素宽*高=300*400 大小20K以下;照片背景颜色不限制;
(2)照片命名规则:身份号.jpg (格式必须一致,身份证号含有X的用大写);
2.第二阶段:学院审核及学生录入系统,9月19日-9月26日
学院评审,经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审,形成推荐名单,学院对推荐名单公示1-3个工作日。被推荐学生登录上海市资助系统平台(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具体系统填报时间另行通知)在线填写申请并提交,辅导员填写推荐意见并提交,学院填写院系评审意见并提交(详见附件《国奖奖学金、国奖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填报及审核说明》)初审推荐名单。
9月25日前,各学院报送《2023国励学生名单》至suepqgzx@126.com
学生登录网址: http://shxszz.shec.edu.cn/infomssh/login_online.jsp
辅导员登录: http://shxszz.shec.edu.cn/infomssh/login_fdy_online.jsp
学院登录:http://shxszz.shec.edu.cn/infomssh/identity/logout.action
3.第三阶段:学校复审后,送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预审,9月27日-10月8日
学生处大学生资助与综合管理中心对学院系统上报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于10月7日前系统上报至上海市,纸质版申请样表及汇总表于10月8日报送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现场预审。
4.第四阶段:学校评审并公示,10月13日前
校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查预审拟定通过的获奖学生名单、有关评审材料及评审程序,审查无异议,将拟推荐学校最终获奖学生名单于10月13日前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
5.第五阶段:学院上报材料,10月18日前
学院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学术楼122室,纸质材料包括:
(1)《(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2022-2023学年)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4)学院获奖名单汇总表(系统下载)
(5)评审报告(内容需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
注:(1)-(3)材料需在系统下载最新版,打印一式三份,均需手写签字,盖学院行政章、上海电力大学行政章。
国奖奖学金、国奖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填报及审核说明.doc
《(2022-2023学年)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3年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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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