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和激励我校广大团员青年继承和发扬“五四”光荣传统,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勇担建功新时代的历史使命,勤奋学习,履职尽责,团结奋斗,为把我校建设成为能源电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贡献青春力量。院团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优秀团员等先进个人的评选和表彰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在校非毕业班学生团员(包含研究生);往年已获得奖项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履行团员各项义务,按时缴纳团费,较好地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各类团内活动;
(3)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评选启动前一学期专业排名达到前30%、无挂科记录;
(4)模范作用突出。积极进取,自立自强,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在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体等活动中表现积极;
(5)原则上应从上一年度评议为优秀的团员中产生。
2.优秀团员标兵
(1)符合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
(2)曾获校级“优秀团员”称号;
(3)在创新创业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本人或带领的团队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4)积极参加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较高的威信,在团员青年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优秀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道德品质优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形成良好校园风气;
(2)工作能力过硬。在校院各级团组织、学生社团或其它学生组织中担任某一职务的团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发挥团员生力军作用,积极推进校、院团委各项工作任务,思路清晰,工作务实。坚持围绕学校、学院重点工作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具有一定的群众威信,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取得一定成绩;
(3)学习成绩优良。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具备良好的学习习惯,自觉完成学习任务,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评选启动前一学期专业排名达到前30%、无挂科记录。
4.优秀团干部标兵
(1)符合优秀团干部的评选条件;
(2)积极带头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3)曾获 “优秀团干部”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4)团工作中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共青团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带领所在团委、部门、支部取得校级及以上荣誉,为学校第二课堂活动作出重要贡献。
三、评优时间
1、优秀团员:
(1)3月24日-3月26日开始申报人数,各位团支书需在3月26日下午18:00之前将班级中参加评选“优秀团员”的人数、人员名字发至相应的组织部干事;
(2)3月29日将会发布各班优秀团员评选的名额;
(3)3月29日-4月5日,各班必须完成支部大会(支部大会要求参照本学期“推优”,需要组织部干事和辅导员到场进行监督);
(4)4月5日前,各团支书上交当选“优秀团员”学生的材料《上海电力大学大学生先进个人登记表》,截止时间为4月5日下午18:00
2、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干部标兵:
(1)3月24日-3月26日开始申报人数,各位团支书需在3月26日下午18:00之前将班级中参加评选“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干部标兵”的相应申报表发至相应的组织部干事;
(2)4月4日-4月16日,将召开评优答辩会,具体时间暂定等候通知,请答辩同学在3月26日开始准备答辩,至答辩前两日将答辩材料交给对应组织部干事,
(3)答辩会开始前对申报学生个人会通过抽签确定答辩顺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出答辩结果后三天内,各团支书将通过学生的材料上交至各支部所对应的组织部干事进行汇总。
四、组织部人员分配
附件:
共青团上海电力大学beat365正版唯一网站app委员会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