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深入发现、挖掘大学生先进典型,树立我院大学生群体内的先进榜样,展现我院青年学生崭新的精神风貌,根据《上海电力大学大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院团委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等评选推荐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非新生班级学生(包含研究生);往年已获的奖项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先进班集体:非新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利用“学习强国”、“青年大学习”等平台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政治素质过硬;
(2)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本科生评选启动前一学期专业排名达到前30%、无挂科记录,本科三、四年级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研究生评选启动前一学期专业成绩优异、无挂科记录,或科研能力突出,并且通过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
(3)模范作用突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积极参与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第二课堂活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在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等方面表现积极。征兵入伍学生、入选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在正式入选后已经授予“优秀学生”称号,原则上不重复申报评选。
2.优秀学生标兵
(1)符合优秀学生的评选条件;
(2)曾获“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3)在各类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本人或带领的团队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在各方面均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间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较高的威信。
3.优秀学生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利用“学习强国”、“青年大学习”等平台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政治素质过硬;
(2)学生工作突出。担任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班委会,在各项学生工作中积极努力,为学校第二课堂活动作出积极贡献;
(3)学习成绩优良。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具备良好的学习习惯,自觉完成学习任务,能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本科生评选启动前一学期专业排名达到前30%、无挂科记录。研究生评选启动前一学期专业成绩优异、无挂科记录,或科研能力突出。
4.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1)符合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
(2)积极带头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3)本人曾获“优秀学生干部”等校级以上荣誉;
(4)学生工作中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带领所在部门、班级、或其它学生团队取得校级及以上荣誉,为学校第二课堂育人作出重大贡献。
5.先进班集体
(1)班委组织健全。班委由班级成员民主选举产生,每年换届选举一次,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班级凝聚力强,班级中的学生干部、学生党员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班风积极上进。班级成员思想上进,都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没有严重违纪现象,班级成员没有受过校级处分,班级成员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以积极的姿态投入到争创文明班级等活动中,同学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关系融洽;
(3)班级学风良好。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学风严谨、优良,做到无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班级学习氛围浓厚,平均成绩突出,且班级中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等违规违纪现象;
(4)活动开展良好。班级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活动,参加理论学习、文明共建、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第二课堂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三、评选要求
1.优秀学生
校团委按照学生数的4%核定各学院优秀学生评选名额,经测算,我院校级优秀学生有49个名额。被推荐学生填写《上海电力大学优秀学生申报表》(附件1)。学院团委在学院党组织指导下,负责本学院的优秀学生评选工作。各团支部在辅导员全程指导监督下,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学院团委公示后报学院党组织批准,报校团委审核。
2.优秀学生标兵
校团委按照学生数的0.2%核定各学院优秀学生标兵推荐名额,经测算,我院校级优秀学生标兵有2个名额。被推荐学生填写《上海电力大学优秀学生标兵申报表》(附件2)。学院团委讨论推荐,推荐人选申报表报校团委组织部。校团委组织答辩评审确定获得者名单。
3.优秀学生干部
(1)校团委按照学生数的1%核定各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经测算,我院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有12个名额。学院团委负责本学院的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公示后报学院党组织批准,报校团委审核。
(2)校团委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由校团委确定。社团、其他学生组织的优秀学生干部由业务指导单位审核推荐。申请者填写《上海电力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附件3),社团和其他学生组织的申请表交至业务指导单位邮箱(各业务指导单位邮箱详见附件8),由业务指导单位审核推荐,于11月5日17:00前将推荐学生表格发到邮箱或发给校团委杨月;校团委团学社学生干部将申请表交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suepzuzhibu@126.com。校团委组织答辩评审确定获得者。
4.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1)本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有1个名额。学院团委讨论推荐推荐人选申报表报校团委组织部,被推荐学生填写《上海电力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申报表》(附件4)。校团委组织答辩评审确定获得者名单。
(2)校团委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推荐人选由校团委组织答辩确定,被推荐学生填写《上海电力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申报表》(附件4)。校团委推荐人选和各学院推荐人选一起参加校团委答辩,确定获得者名单。
5.先进班集体
校团委按照班级数(不含新生班级)的15%核定各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名额。经测算,我院先进班集体有6个名额。学院团委负责本学院的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公示后报学院党组织批准,报校团委审核。
所有获得此次评选奖项的个人填写《上海电力大学大学生先进个人登记表》(附件5),纸质版一式两份交校团委组织部;学院团委填写《上海电力大学大学生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6)和《上海电力大学先进班集体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报校团委。
四、时间安排
1.10月20日前,先进个人、集体申报,各班团支书将申报表汇总至组织部。汇总完毕后,组织部在院团委老师的指导下,确定并通报各班的申报人数;
2.10月25日下午两点,申报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个人及申报先进班集体的代表前往致远楼304答辩,确定推荐人选及推荐班级。
3.11月5日前,院团委老师确定各班优秀学生的名额分配,各班按照名额分配进行优秀学生的评选,确定推荐名单后各班团支书提交至院组织部。
2.11月8日17:00前,提交先进个人标兵推荐名单报校团委组织部;
3.11月11日-11月22日,组织学院团委书记评选先进个人标兵,确定名单。11月21日前学院团委将附件6、7电子版交至校团委组织部。
4.11月25日—12月29日,先进个人、集体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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