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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2023年度上海电力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和上海市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8浏览次数:742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方位培养高校毕业生,充分发掘我校政治觉悟高、科研素质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并表现突出的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树立先进典型,积极发挥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以高水平人才标准积极就业、投身社会主义建设,根据《上海电力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的要求,开展我院上海电力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和上海市(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

一、相关时间节点

       1、系统开放申请时间:31日——35日(注意:在此期间请完成个人系统申请以及联系导师进行系统审核通过,逾期系统将关闭);

       2、相关材料上交时间:3615点前

       (1所有的申请材料、佐证材料全部扫描整理在一个PDF电子文件中,文件以自己“姓名+专业名称+学号”命名,3615点前发送到邮箱wutengfei0803@163.com

       (2)所有的申请材料、佐证材料纸质版3615点前交到致远楼306b辅导员处。

注意:以上节点逾期视为放弃参选。

       3、学院拟于37日——8日对参选同学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4、学院评审委员会将在39日——13日对材料初审合格者组织答辩,择优评选并确定名单,具体答辩时间安排及要求待后续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5、314日——16日进行名单公示;

       6、317日学院上报研究生工作部。

、评选名额 

       根据文件精神,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人数的15%;市级优秀毕业生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人数的5%。今年我院毕业研究生总人数140人,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为21人;市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为7人。

三、详细评选流程及相关要求见如下研究生工作部的通知链接

       https://yjsc.shiep.edu.cn/9c/59/c953a236633/page.htm 

四、其他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


附件1——上海电力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2023.2月修订.docx.docx

附件2——2023年上海电力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二级学院名额比例.xls.xls

附件3——2023年登录研究生信息系统申请优秀毕业研究生操作手册.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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